中医诊所备案公告
尊敬的市民们:
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相关规定,为规范中医诊所的管理,保障广大市民的健康权益,我院将对所有中医诊所进行备案登记工作。为了让广大市民能够更好地了解备案登记的相关内容,特此公告如下事项:
一、备案登记范围
- 凡从事中医诊疗活动的中医诊所,均需进行备案登记。
- 中医诊所应当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,按规定设置注册标识,符合中医药管理要求。
二、备案登记要求
- 中医诊所须提交申请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,并提供相关材料,便于核实管理。
- 中医诊所必须具备合格的中医医师,执业医师需持有效执业证书,并严格遵守中医伦理规范。
- 中医诊所须保障医疗秩序,不得擅自开设未备案的新科室或变更医疗项目。
三、备案登记流程
- 中医诊所递交备案登记的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。
- 卫生主管部门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,确保符合备案登记要求。
- 审核通过后,颁发备案登记证,并在规定时间内张贴备案证明。
四、备注事项
- 对于已备案登记的中医诊所,如果发生执业医师变更、医疗科室变更等情况,需及时通知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变更备案。
-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登记的中医诊所,将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,包括停止经营、罚款等处罚措施。
中医诊所是中医药传统医学的重要组成部分,它承载了传统医学的博大精深和独特魅力。因此,中医诊所备案登记工作是保障中医医疗秩序、提升中医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,我们诚挚希望各中医诊所认真履行备案登记义务,共同推动中医事业的繁荣发展。
特此公告!
敬略。